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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寄哀思 廉洁过清明
信息来源:荆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4-04-03 08:34

2024年清明节将至,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以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全面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祭祀、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1.严禁以返乡祭祀为名,组织或参与“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违规吃喝活动;

2.严禁在祭祀中公车私用,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等活动;

3.严禁以祭祀为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4.严禁在祭祀中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5.严禁酒驾、醉驾,组织或参与打牌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

6.严禁值班期间擅离职守、漠视群众诉求等不担当不作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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