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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办关于开展公务用车 配备使用管理违纪违法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市人防办 | 发布时间:2020-06-08 08:2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四风”,清查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违纪违规突出问题,根据《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违纪违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市人防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违纪违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治理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健全和完善市人防办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相关制度,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水平。

二、 治理重点

2013年1月以来市人防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治理,发现重大线索的,可以往前追溯。

1、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的;

2、长期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的;

3、违规将个人车辆租赁给单位使用并报销相关费用,违规租赁社会车辆的;

4、以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名义套取、虚列费用的;

5、公务用车日常维修保养费用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

6、将私车加油费、维修费、保养费、装饰费、路桥费、违章罚款、小区停车费等费用以公务用车名义报销的;

7、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混乱,未建立单车核算制度,公务用车加油卡由个人保管,未限制车号加油,对公务车加油卡办理、主卡充值、副卡分配等情况监管不力的;

8、公务用车改革后、原有公务用车加油卡未及时收回、注销、卡上余额未清零的,单位无公务用车却持有加油卡的,单位只有1台公务用车持有多张加油卡的;

9、公务用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者公油私卖的;

10、套取公务用车加油卡资金,为个人报销或发补助、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在加油站超市购物的。

三、方式方法

专项治理从2020年4月上旬开始,9月下旬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将自查整改、监督检查、追责问责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上旬)

办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市纪委专项治理文件,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宣传政策,印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要求。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责任领导:成冠锦、责任科室:机关纪委)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下旬)

2013年1月以来本单位公务用车10个治理重点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自查的问题进行整改,形成自查和整改报告,在办党组会议上专题报告。自查和整改情况在本单位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责任领导:卢刚,责任科室:综合科,信息中心配合)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上旬)

由机关纪委牵头,通过听汇报、查资料、调查走访等方式,对本单位车公务用车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自查整改“零报告”、报送情况不及时、接到群众反映问题的问题,对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责任领导:成冠锦,责任科室:机关纪委)

第四阶段:追责问责阶段(7月中旬至8月上旬)

机关纪委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报市派驻纪检监组和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将本单位的问责情况报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审核备案。(责任领导:成冠锦,责任科室:机关纪委)

第五阶段:完善提高阶段(9月中旬至9月下旬)

排查本单位公务车使用管理中的风险点,健全完善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规定。(责任领导:卢刚,责任科室:综合科)  

四、 分类处置政策

按市纪委专项治理相关要求执行。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施金方任组长,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成冠锦,办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代春江,四级调研员卢刚任副组长,机关纪委、综合科、信息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成冠锦、卢刚两位副组长牵头负责专项治理相关工作,机关纪委、综合科、信息中心按分工落实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工作实效。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重要抓手,积极作为,坚决整治,务求实效。切实查准查实面上和深层次的问题,坚持有错必纠、违纪必纠,整改问责动真碰硬,巩固提升持之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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