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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和重申市纪委监委五一、端午期间 “七条禁令”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人防办机关纪委 | 发布时间:2020-05-01 09:29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

2020“五一”、端午假期即将来临,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市纪委监委向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重申“七条禁令”纪律要求,具体如下:

一、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吃请等活动,严禁“私车公养”。除工作需要外,节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停用。

二、严禁公款旅游。严禁组织、接受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

三、严禁公款送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天价烟”“定制酒”,严禁违规收受购物卡、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

四、严禁公款吃喝。严禁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活动,严禁食用野生动物。

五、严禁大操大办。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六、严禁滥发津补贴。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七、严禁带彩娱乐、酒后驾车。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及赌博活动,严禁酒后驾车及醉酒驾车。

驻在部门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市纪委监委“七条禁令”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树立纪律意识,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严格落实“七条禁令”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荆州市纪委监委

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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