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在人防行政审批、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行政执法中徇私枉法、谋取私利。
二、严禁间接或直接向建设单位推荐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等中介机构。
三、严禁间接或直接向建设单位推荐施工企业、推销人防工程专用产品。
四、严禁在工作职责范围内从事与人防工程建设相关的经营活动。
五、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吃请、礼金、礼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