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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最容易混淆的“防空”概念
信息来源:荆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8-03-09 08:03

防空,是指对来自航空空间或外层空间的敌方飞行器进行斗争的措施和行动。是国家根据国防需要,贯彻积极打击和严密防护的原则,抵御敌空袭,保卫国家主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存战争潜力的行动。

  防空,一般分为国土防空、野战防空、要地防空和人民防空。

  (1)国土防空,为保卫国家领土不受空袭而统一组织的全国性的防空。主要任务是:平时保卫国家领空不受侵犯,战时抗击和反击敌之战略空袭,掩护国家转入战时体制,保卫国家领土和重要目标的安全。国土防空对于稳定战局、保存战争潜力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2)野战防空,也称军队防空,是军队在野战条件下进行有组织的防空斗争。包含反轰炸、反航空侦察、反空降、反空中袭扰和争夺制空权等作战行动。野战防空的基本原则是积极打击和严密防护相结合。具体作法是:集中主要兵力,保卫重点目标;组织周密的对空侦察,对敌空袭主要方向,尽力延伸兵力,扩大防空范围,争取及早发现和击毁敌空中目标;对合成军队的主要部署实施不间断的掩护,关键时应全力以赴;适时机动防空兵力和火力,出其不意地打击空袭之敌;密切协同各防空作战行动;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减少空袭造成的损失。

  (3)要地防空,要地防空是指保卫国家重要目标安全的防空。包括政治经济中心、首脑机关、军事要地、重要工程、工业基地和交通枢纽的防空等。

  (4)人民防空,是指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方空中袭击,最大程度减少敌空袭造成人民群众的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除空袭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在我国简称人防,国外通常称民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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